人的行动-经济学分析

《人的行为》是米塞斯的扛鼎之作,也是继亚当·斯密《国富论》之后思想史上难得的对经济学理论进行全面整合的著作,为奥地利经济学派奠定了系统而清晰的理论基石。米塞斯认为人并非原子式的个人,而是运用其自由意志做出行为的人,他假定有一个“先验的”人的行为之“公理”,在此基础上一步 步推导出人类社会经济的种种安排和运作原理,将建立在个人行为逻辑上的经济学理论提升到社会哲学或人类行为通论的高度来处理,由此开创出“人的行为学”方法论。
米塞斯最伟大的成就是1949年出版的巨著《人的行为》。他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就开始写作此书,第一次全面地论述了经济理论。米塞斯实践了自己的方法论和研究项目,并详细描绘了一个综合、庞大、完全由他本人演绎推导出的经济理论结构:人类行为原则


路德维希·冯·米塞斯(Ludwig von Mises,1881—1973)奥地利经济学大师,哲学家,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家。撰写了大量思想深刻的启蒙著作,被视为“奥地利经济学派”的理论领袖之一。在纳粹占领欧洲前夕,于1940年移居美国,担任纽约大学访问教授,从事讲学与写作。他于1949年出版经济学巨著《人的行为》,为奥地利学经济学派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学和哲学基础。他的理论深刻地影响了美国20世纪的社会思潮,并扩散到世界各国,促进了古典自由主义的复苏。米塞斯是亚当·斯密之后最重要的市场经济理论家。

《人的行为》作品节选

首先,我们必须了解:一切行为都是由一些个人做出来的。一个集体之有所作为,总是经由一个人或多个人作些有关于这个集体的行为而表现出来的。一个行为的性质,决定于行为的个人和受此行为影响的多个人对于这一行为所赋予的意义。某一行为之为个人行为,另一行为之为国的行为或市的行为,是靠这个意义来识别的。死刑的执行者是做刽子手的那个人,不是国。至于把刽子手的行为认为是国的行为,那是一些有关的人们所赋予的意义。一群武装的人们占领一个地区,而不说这个占领是现场的那些军官和土兵干的,而归咎于他们的国,这也是一些有关的人们所赋予的意义。如果我们仔细追究个人们各种行为的意义,我们总会知道关于集体作为的种种。因为在各个成员的行为以外,决没有一个集体存在。集体生活是生活在组成这个集体的一些个人的行为中。我们想象不出不靠某些个人的行为而有所作为的集体。所以要认识整个的集体,就得从个人行为的分析着手。

我们也常常听到这样的说法:在市场竞争中,穷人的失败是因由于缺乏教育。他们说,只有所有的人都可受到各级教育,才可做到机会平等。今天有一个趋势,即把人与人之间的一切差异都归之于他们的教育,而否认天生的才智、意志力,和性格的不相等。教育不过是灌输已有的学说或观念,这一点未被普遍认识。教育,不管它有何好处,它总是传递传统的教条和价值观念;它必然是保守的。它所造就的是模仿,而不是进步。天才和创新者不是学校里面培养出来的。学校教给他们的那一套,正是他们所蔑视、反抗的。

理性只所以能够通过纯粹的推理认清行为的基本特征,就是因为行为是由理性衍生出来的。关于人的行为的经验之所以不同于自然现象的经验,就是由于前者以行为学的知识为必要条件。自然科学的方法之所以不适用于行为学,经济学,历史学,原因就在此。 凡是想从集体来着手研究个人行为的人们,都要碰到一个不可克服的障碍,那就是,事实上每个人同时会属于多个不同的群体。由于同时并有的社会团体的众多,和他们之间的利害冲突而引发的一些问题,只有方法上的个人主义,才能解决。

数学经济学家们的一些想法和程序不是一致的。有三派主要的思潮,我们必须分列讨论。
第一派是一些统计学家所代表的,他们想从经济经验的研究来发现经济法则。他们的目的是要把经济学变成一门「计量的」科学。
经济史的经验总是一些复杂现象的经验。它决不能提供像做试验的人在实验室里面抽绎出的那一类的知识。统计是一个表现历史事实的方法。它表现关于物价和其他有关人的行为资料的历史事实。它不是经济学,不能导出经济定理和理论。物价统计是经济历史。「其他情形不变,需求增加,价格必定上涨」这个法则,不是从经验得来的。谁也不能看到其他情形不变,只有一个市场现象在变。所谓经济计量学,根本不会有这样的东西。我们所知道的一切经济数量,都是经济历史。凡是懂理的人,谁也不会主张价格与供给的关系是不变的,一般地说也好,就某些特定的货物说也好。相反地,我们知道:外在现象对于不同的人发生不同的影飨;同一个人对于同一的外在事象的反应也会前后不一样;我们不可能按其反应的相同,而把人归属于同类。我们的这种洞察力是得自演绎法。经验主义者是反对它的;他们说他们只向历史的经验学习,但是,当他们超越实在的个别物价而开始构想价格的「序列」和「平均」的时候,他们就牴触了他们自己的原则。一项经验资料和一件统计事实只是在一定的时间、一定的地点,对某一货物的一定量所支付的价格。至于各种物价资料分组安排,而计算出平均数,那是受?些先验理论的指导。把有关的物价资料的某些附带特征和偶然性纳入考虑或不纳入考虑的程度,决定于同样的推理。谁也不敢这样讲:任何货物的供给增加了百分之a,无论在何时何地,其结果是价格一定跌落百分之b。但是,因为没有一个经济计量学家胆敢靠统计经验,精确地断定某些特别情况会使a:b的比率发生一定的偏差,他的努力之无用,也就可知了。而且,货币不是衡量物价的一个标准;它是一个媒介,而其交换率的变动和那些能卖的货物与劳务的相互交换率的变动是同样的,尽管在正常情形下,其变动的速度与幅度不一样。
数学经济学家所处理的第二方面,是物价与成本的关系。在处理这些问题的时候,他们不理睬市场程序的操作,而且妄想撇开一切经济计算所固有的货币的用处。可是,当他们说到物价和成本的时候,他们又默认货币的存在和其用处。价格总归是货币价格,成本如果不以货币表示,就不能纳入经济计算。如果我们不凭藉货币的名目,则成本就要以取得一件产品所必须花掉的种种财货与劳务的综合量来表示。另一方面,价格——如果这个名词可用来指称由物物交换所决定的交换率——就是「卖者」以其一定的供给所能换得的各种财货数量的列举。这样以实物表示的「价格」和这样以实物表示的「成本」,是无法比较的。卖者对于他所放弃的财货的评値低于他所换得的财货的评值;卖者和买者对于他们交换的两种财货的主观评値不一样;一个企业家只有在他预期从产品换得的财货之价値高于生产中花掉的财货的时候,才去实行一个生产计画。对于所有的这些情形,我们基于交换学的了解,已经知道。使得我们能够预知一位会作经济计算的企业家之行为的,就是这种先验的知识。但是,数学经济学家当他妄想不藉助货币名目,而在一个更一般性的方法下来处理这些问题的时候,他是在欺骗自己。

这个第三派的特征是,他们公开地、故意地不管市场程序,而想解决交换学的问题。他们的理想是,按照力学的模型来建立一套经济理论。他们一再地把经济学类比于古典的力学,在他们的见解中,力学是科学硏究唯一的绝对模式。这里,不必再解释为什么这个类比是浅薄的、误导的、以及人的行为在那些方面绝对不同于力学所研究的主题——运动。这里,只要强调一点就够了,这一点就是,微积方程在这两个领域的实际意义。
健全的经济考虑,决不可忘掉价値论的两个基本原则:第一、引起行为的评値,总归是取和捨。经济学用数学处理所引起的破坏后果,在交换学的每一章中都可检验到。我们只要举两个例子就够了。一个是所谓「交换方程式」的例子,这是数学的经济学家处理货币购买力变动的一个无效而又引起误解的企图。第二个例子最好用熊彼得(Schumpeter)敎授的一句话作代表,据他说,消费者对消费财评値的时候「事实上也是对那些生产这些消费财的生产手段评値。」市场程序的构想中没有比这更错误的。

《人的行为》的评论

1949年,奥地利经济学家米塞斯的《人的行动》一书由耶鲁大学出版社出版。当时,耶鲁学术委员会的多数成员持反对意见。理由是米塞斯在移居美国后,找不到任何一所大学的教职。二战后,凯恩斯主义一统美国学术界,主张由政府干预和管制经济。在主流学术界看来,米塞斯倾毕生所学写就的这本经济学巨著太落伍了。然而,在一位学术委员的坚持下书还是出版了。出人意料的是,这本不合时宜又昂贵的大部头学术专著热销一空,仅在出版后第一个月就加印了两次。时间证明这是一本划时代的著作,它深刻地影响了安·兰德、赫兹利特、罗斯巴德等一大批学者,带动了自由市场经济学和自由主义在美国的全面复兴,并且扩散到所有主要的工业国家。时至今日,影响越来越大。《人的行动》无疑是经济思想史上最重要的书之一。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

以人为基础的市场

人类对市场现象的探索源远流长。早在古希腊,敏锐的哲学家们就已发现市场的运行有内在的规律。到近代,随着市场的发展和经济思想的积累,经济学逐渐发展成一门独立的学科。亚当·斯密发现,人的自利就像一只“看不见的手”在协调市场;李嘉图发现比较优势原理,证明国际贸易可以同时造福富国和穷国;欧洲经院哲学家们系统地研究货币和信贷问题;马克思注意到资本主义的经济周期现象,并试图用剩余价值学说来解释;门格尔开创奥地利经济学派,创造性地用主观价值论解决了困扰古典经济学家们的“钻石与水”悖论,他的学生庞巴维克发现利息是一种时间现象,并对剩余价值论提出质疑。所有这些努力,共同勾勒出一幅经济学的全景。然而,这些知识像一块块碎片,分散到生产、消费、分配、贸易、供求、价值、货币、周期、宏观等各个领域,彼此缺少联系,甚至互相冲突。在《人的行动》中,米塞斯创造性地将所有经济学的知识整合在一起,经过去伪存真,用无懈可击的逻辑和洞察力呈现了一个完整的经济学科。在这本巨著里,市场不再是分散隔离的局部现象,而应是彼此密切联系、环环相扣的整体。不仅如此,他还将这一理论应用到其他领域,史无前例地将社会、政治、历史等学科联系在一起,极大地丰富了对整个人类社会的理解。

米塞斯的方法,即体现在书名里——“人的行动”。众所周知,社会科学是关于人的学问。对于怎样研究人类社会,通常有两种针锋相对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人类社会与自然界完全不同,因此,不能采用科学的研究方法。经济现象要放到历史文化、传统惯例中研究,常见的有人文经济学、历史学派、制度经济学,等等。第二种观点则截然相反,认为人类社会与自然界没有区别,经济现象与自然现象一样,可以简化成数学公式。因此,人类社会可以适用同样的科学研究方法——根据假设建立数学模型,然后拿到现实中去验证。今天主流经济学中的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等都是后者的代表。而米塞斯则开创了一门独特的研究方法,并称之为“行动学”(praxeology,又译“人类行为学”)。行动学综合了以上两种方法的长处:既考虑到人的独特性——人有意识,人的行为不能简化成数学公式,又认识到人类社会有客观、可以认知的规律。这种学说把“人在行动”作为无可置疑的前提,并采用了一种特殊的科学研究方法——逻辑演绎法,以确保在研究中始终恪守该前提。

逻辑演绎法是一种古老的研究方法,几何学是其最典型的运用。逻辑演绎法以一个确定为真的公理为前提出发,用内省的演绎法探索公理的逻辑蕴含,一步步得出各个推论,即定理。每一个定理都像作为前提的公理一样可靠。整个理论体系的可靠性,由人类逻辑思维的理性所确保。在米塞斯的行动学里,这个终极公理——一切经济和社会理论的起源,就是“人的行动是有目的的行为”。米塞斯爱举这样一个例子:火车站往往早上和晚上挤满了人,而其他时间却很空,这是为什么?要想解释这一现象,只有去考察人们的目的——早晚是上班高峰,大家要赶火车。

一旦公理确定,就可以推出其他定理,比如“行动说明人对现状不满,行动是要满足愿望——达到目的”“人能认识宇宙间普遍的因果关系,因此才会行动,因与果决定了手段和目的”“人总是会用自认为合适的手段,去达到自己想达到的目的——即人的理性”。然后,再引入现实世界的制约,比如“现实世界没有足够的手段满足人所有的目的,资源是稀缺的,因此,人要做取舍(经济一词的行动学含义)”“取舍意味着人要按目的的重要性(价值)排序,依序一个个满足愿望”“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价值排序,彼此交换可以增进所有人的满足”。至此,米塞斯发现一切市场现象共有的本质特征——交换。所以,米氏经济学又称为交换学。正是理解到市场是以一个个真实的人为基础,是人在现实约束下选择、交换的网络,米塞斯才得以站在前所未有的高度,解决一个又一个经济学难题和悖论。

契合人类社会实践的学说

米氏学说的另一个可贵之处,在于其始终契合人类的社会实践。在《人的行动》里,经济与社会是不可分割的整体,米塞斯继承奥地利学派创始人门格尔(Carl Menger)的传统 ,用行动学重新定义门格尔开创的方法论个人主义(Methodological Individualism)。

米塞斯认为,只有意识到行动一定是由个人实施的,才有可能认识广泛的人类合作。坚持方法论个人主义,并不是否认集体行动的存在,而只是把集体、社会的行动作为广义人类行动的特例。以方法论个人主义的视角看,集体不能独立于个体而存在,一切社会行动都由个人的行动组成,一切历史事件也可以还原成个人行动。米塞斯以此展开以个人为原点的社会学研究。亚当·斯密认为,市场经济在人的自利驱动下可以造福整个社会。而米塞斯走得更远,他认为自利是人类组成社会的根本原因。社会并不起源于某个统治者的命令,而是人在理性的指引下认识到,交换、分工和协作能给每一个人带来好处,人们基于自利自发组成的。人之所以会遵守社会规则和惯例,也是因为那对每一个人都有利。米塞斯发展了李嘉图的比较优势原理,将其推广到普遍的人际协作原理,以此论证劳动分工能带来普遍的物质繁荣;他又结合奥地利学派的主观价值论,论证以分工为基础的市场交换,能够增加所有参与者的价值满足。这样,米塞斯在物质和价值两个层面上论证了“劳动分工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石”。

既然每个人生来都不“平等”,人与人的性格、口味、喜好、能力各异,自然界的资源禀赋也千差万别,那么,劳动分工以什么标准、怎样进行?这就涉及《人的行动》全书的核心内容——经济计算。经济计算的问题说来话长,这里只能简要概述:自由市场上的自发交换形成商品、要素、资本和劳动力的价格,这些价格可以为社会所有成员提供直观的参照,让人能够在满足目的的各种不同手段之间计算;价格让人既发现自己的优势,也了解别人的意愿,在追求自利的同时兼顾别人的满足。正是在价格的指引下,个人的理性形成社会的理性,人类社会才能组织大规模社会生产和协作,增进所有成员的福利。价格的具体形成机制很复杂,这里无法详述。需要强调的是,在价格的问题上,米塞斯的观点与当今的主流经济学有显著的区别。米塞斯坚持奥地利学派的主观价值论,认为价值本身是不可度量的,价值的高低只是主观满足的排列顺序,不能用数值来衡量。但是,通过人的行动,通过在现实制约下的市场交换,主观价值能以价格(交换比例)的方式反映出来,供市场参与者参考。因此,价格并不是衡量价值的尺度,而是反映相对稀缺度(即人的主观意愿相对于客观现实制约)的指标。此外,在米塞斯看来,价格的产生依赖于交换,而交换又以个人对财产的占有和支配为前提。因此,以价格为基础的经济计算,是私有财产和市场的产物。米氏经济学里的市场,是指所有人类自发、自愿交换的网络,价格则是市场参与者协调意愿的工具。与此相反,主流经济学往往简单地把价格看作一种配置资源的技术工具,把市场当成一种提高效率的技术手段。

一旦理解了米塞斯的社会理论,他的政策主张也就容易理解了。在行动学看来,政府干预是强制命令,因此与市场上的自愿交换有本质区别。经济计算让市场参与者可以客观地计算得失,以寻求个人的最大满足;而政府干预是否真的帮到了它想帮助的人,却没有客观指标能参考。行动学应用到政治上,即成为一门分析政策及其结果的学问。米塞斯认同大卫·休谟的事实价值两分法。行动学作为一门理论科学,其本身不能做出价值判断。经济科学作为行动学的分支,它永远不能告诉人们应该怎么做,它能做的是告诉人们,如果你想达到一定的目的,应该怎么做。经济学揭示一项政策带来的后果,让民众和政府在知情的情况下做出价值判断。在《人的行动》里,米塞斯站在功利主义的价值立场,为自由放任政策辩护。当然,这里的功利可不是我们通常理解的那种,主张可以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而牺牲少数人的功利主义。事实上,方法论个人主义拒绝一切人际间的效用加减,排斥社会效用的概念。米塞斯承认政府在遏制犯罪、保障自由和财产方面的作用。他的自由放任主张的实质,是让个人来决定他们想怎样参与社会分工,让消费者来决定企业家应该生产什么。米塞斯认为,人心的逻辑结构都是相同,因此每一个人都能领悟到经济学的原理。就像他在《人的行动》中所论证的,分工和社会协作是每一个人的根本利益所在。暴力掠夺和强制干预可以以损害一部分人为代价,带给另一些人短期利益,但那终归不是长久之道。自由市场是所有人的长期利益所在,是文明和繁荣的支柱。米氏功利主义继承和发扬传统道德观念,认为为长期利益考虑才是符合道德的。

在《人的行动》第30章里,米塞斯应用经济理论分析罗马帝国的衰亡。他发现,罗马帝国尽管缺少现代市场经济运作的制度基础,但在明君的统治下,已发展出发达的分工协作体系,农业、手工业和商业开始专业化经营,分工使得各个城市彼此依赖。然而,帝国连年征战,不得不用货币贬值来资助开销,货币贬值带来高通胀。统治者为压抑通胀,颁布严格的价格管制令,结果破坏了整个协作体系:农民种的粮食不能按市价销售,于是不得不停止大规模农业生产,开始在农场里自己制造手工业用具;城市里闹粮荒,人们逃出城市,回到农村自己种粮食。这时,再严苛的法令也无法阻止文明的崩溃。内乱加上外侵,导致帝国崩溃,大部分疆域退回自给自足的原始经济状态。当然,现代政治体制无法简单地与古罗马类比,不过,这个历史教训在今天仍有警世之用。

《人的行动》与中国颇有渊源。1976年,台湾学者夏道平的中译本首次出版。台湾“中央研究院”院士蒋硕杰更是深受米塞斯经济思想影响,他用米塞斯的理论解释台湾经验,全面论述台湾经济成功的原因。另据香港出版人林行止透露,中国驻美大使曾于1989年专门索取《人的行动》。中国大陆的经济改革在多大程度上受到米塞斯的影响,虽然无从考证,但米氏行动学的普遍原理、经济政策及其后果的联系,在改革历程中有迹可寻。例如,以价格双轨制为代表的经济政策带来严重政治后果,导致改革进程一度中断。直到1992年后,执政者全面放开价格,放松其他管制,市场经济体制才得以初步建立。然而,时至今日,正确的观念似乎早已被不少官员遗忘,政府干预和GDP崇拜带来一系列后果——环境污染、通货膨胀、资产泡沫、扭曲的投资结构,等等。今天,聆听米塞斯的教诲比任何时候都重要:政府和民众是否能够改变急功近利、只关注短期利益的观念?为了所有人的长远利益,政府应转变职能,减少直接干预,尽快推进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础设施建设——私有财产、自由、公正、法治等等。那么,就像米塞斯的行动学原理所揭示的,大规模的社会分工协作,一定可以带来更持久的物质繁荣和精神富足。

程晔 财新《中国改革》杂志2013年5月刊